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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20-04-28

园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工作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所有谁添置,谁运营谁维护,谁使用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经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入区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综保区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一)企业服务局(责任领导:任永胜,责任人:王鑫)
        承担综保区安委办职能,负责综保区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督促区内企业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综保区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综保区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负责起草综保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和考核资料等;指导、督促租赁标准厂房和办公场所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培训教育、职业病防治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入区企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责任领导:郑旭辉,责任人:贺荣华)
        按照责任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本单位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协助综保区安委会办公室搞好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配合地方消防部门定期对办公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修,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严格落实文件保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负责综保区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责任领导:江澄,责任人:龙驻)
        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园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拟定园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园区在建项目安全监管,督促在建项目参建主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定期邀请县安监部门对园区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投资促进局(责任领导:陈洁,责任人:黄建芳)
        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对入驻项目资质进行审核把关;指导、督促跨境电商综合监管平台入驻企业以及在综保区内租赁了标准仓库和办公场所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口岸事务局(责任领导:向春,责任人:宋圣)
        按照责任分工做好与海关、机场集团等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对接协调工作;做好海关监管场所如检验检疫站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租赁标准仓库、冷链仓库和办公场所的一般贸易企业、口岸贸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纪工委(责任领导:刘京昌)
        依法对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并参与对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考核;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事故中在监管监察方面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行为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综保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长沙临空产业投资集团(责任领导:罗新跃,责任人:吴辉球)
        全面履行综保区范围临空集团直管项目的建设单位职责,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综保区范围内非PPP项目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地下管网、电力线路等建设、日常运营维护安全;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治工作;加强集团直管政府投资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制定入园安全生产协议并与新引进企业签订落实;建立健全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员工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升单位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长沙海嘉建设有限公司(责任领导:谢海斌,责任人:方伟)
        按照PPP合同和PPP规范运行的要求,全面履行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入区企业装修和已入区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负责PPP项目范围内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地下管网、电力线路等日常运营安全;对PPP项目范围内已建房屋、在建工程的电梯、升降梯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PPP项目范围内安全生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项目工地、项目部、民工食堂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前防范,彻底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综保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职责。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3.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按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9.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每月带队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
        2.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健全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必须明确一名安全专干并报综保区安委办备案。
        3.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到位。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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